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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1+1”措施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发布日期:2017/5/18 9:36:41    作者: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出先行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11”措施。17个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先行提升餐饮质量的实施方案,其中11个市研究制定了“11”措施,力争在3年内,聚焦解决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百姓食品安全获得感。

目前,山东省局正在加强调研,起草《山东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启动先行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11”行动。所谓“11”措施,“1”是指各市制定在本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能够推广实施的措施;“+1”是指各市在辖区内的一个县(区)或者一类业态、一个领域推广实施的措施。

据悉,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11个市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11”措施实施方案。山东省局根据各市方案编写的《山东省先行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11”措施白皮书》显示,各地推广实施的项目并不相同,有的推广明厨亮灶,有的推广色标管理,还有的推广清洁厨房。各市均根据自己的特点,聚焦解决某一类餐饮消费的突出问题。如淄博市推出的措施是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推广清洁厨房行动,该市制定了清洁厨房20项标准,分阶段开展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单位的清洁厨房行动。
         
对于“+1”,各地的项目也不完全相同。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均提出,将联合教育部门实施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对于学校食堂日常使用量较大的米、面、油、蔬菜等食品原料分别与供货方签订定点采购协议书、食品安全责任书并索取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和票据。济宁、德州、聊城则提出,在学校食堂、重大活动保障单位等推广实施餐饮食品快检监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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