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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5月5日更新)

发布日期:2022/5/7 9:44:29    作者:    来源: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所有入济人员提前三天向当地社区报备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抵达后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济返济人员7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

 二、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鲁返鲁,对从有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鲁返鲁,确需入鲁返鲁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五、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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